罚款,以下,保护,行为,城市162105500社会民生社会民生http://nd.fjsen.com/2023-07/20/content_31365888.htmhttp://nd.fjsen.com/wap/2023-07/20/content_31365888.htm宁德市林业局根据《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保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在城市规划区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刻划、钉钉子、悬挂重物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1/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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