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照明162105500社会民生社会民生http://nd.fjsen.com/2024-02/02/content_31513567.htmhttp://nd.fjsen.com/wap/2024-02/02/content_31513567.htm闽东日报章立辉表示,对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市场开办者要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市场内销售者及时停用并更换为符合规定的灯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为进一步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食用农产品摊位等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市场秩序。1/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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